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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南妮 通讯员王雪报道 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全力支持与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力配合下,人民银行大连市中支推动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宗商品仓单登记中心与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以下简称“统一登记系统”)系统实现首次对接。系统于12月9日首次上线运行当天,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交通银行大连分行通过大商所系统实现仓单质押融资4笔,金额388万元,并通过大商所系统自动向统一登记系统进行质权登记。“仓单+质权”融资登记业务的成功落地,为拓宽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范围、推动押品融资创新探索经验。
动产融资统一登记服务与大商所大宗商品仓单登记中心能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一方面,统一登记系统良好的登记公示效果及清晰的优先顺位规则可进一步明确质押物所有权和质权,有助于金融机构快速、清晰了解企业资产机构,增强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大商所通过建设大宗商品仓单登记中心实现了企业动产仓单化、仓单电子化,仓单权属的进一步明晰,为企业“仓单融资”提供了充分的信息便捷。
人民银行大连市中支积极发挥互补优势,打造仓单融资新模式。以“质权登记”与融资联系紧密且企业迫切需要的业务“小接口”,打通期货类业务与动产登记的系统壁垒,实现大宗商品仓单登记中心与统一登记系统成功对接。指导金融机构持续深化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业务创新,通过扩大仓单质押激活辖区动产融资市场,推动大连市乃至全国,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拓展动产抵押品边界、扩大品种品类范围,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仓单融资新模式将进一步提高融资效率、管控合规风险。仓单融资对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盘活库存、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解决融资困难具有重要意义。新系统上线运行后,银行通过大商所系统办理仓单质押业务时,可自动将仓单质权信息登记到统一登记系统,满足银行一次性完成担保登记的需要,既可便利仓单质押业务操作,又能保障仓单质权法律效力,化解仓单质押业务中质权纠纷、虚假仓单、虚开仓单、重复质押等风险,促进银行“敢贷、愿贷、能贷、会贷”。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大商所大宗商品仓单登记中心与统一登记系统对接,使大商所可以更加便利地登记仓单质押信息以及查询企业质押状况,有利于加强仓单业务管理,提升仓单业务服务期货市场的功能。同时,推进仓单质权登记流程前置化、要素标准化,对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