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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指导厦门市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立足市场主体需求,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实施方案,推动形成“银行越合规越自主、企业越诚信越便利”的良性循环。
2021年2月,厦门市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发布了《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实施方案》,支持银行凭优质企业提交的收付款说明或指令,为其办理人民币跨境结算等服务,企业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近日,在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的指导和推动下,该便利化方案得到进一步的升级和优化。
创新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一企一议”准入机制。对于与台湾地区、RCEP和金砖国家等重点区域往来密切的企业,以及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厦门市绿色融资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如尚未满足优质企业准入标准的,可实施“一企一议”,由结算银行做好尽职调查后,上报自律机制综合评估准入。
降低集团成员企业准入门槛,使便利化政策惠及集团新设企业和异地企业。对于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的集团型企业,如负责财务管理的集团母公司为优质企业,已纳入集团内部财务集中管理的集团内其他成员企业可豁免“在厦门市内注册成立并正常生产经营一年(含)以上”这一准入条件,在满足其他准入条件的情况下,可纳入优质企业名单。
优化服务“小细节”,切实提升便利化体验感。鼓励结算银行通过网银等线上方式确认款项性质及申报要素,为优质企业办理便利化业务直接入账,无需企业提交《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优化档案留存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自行留存或由银行留存真实性证明材料。
推动事后核查精准分类施策,有力促进良性循环。取消货物贸易和单笔40万元以下的服务贸易的抽查比例下限,支持银行根据企业诚信情况自主开展事后核查,推动形成企业“越诚信,越便利”。单笔40万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和其他便利化业务,上一年度执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结果为A的银行可自行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范围,体现银行“越合规,越自主”。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将立足服务实体经济,指导银行机构主动对接企业需求,推动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新方案落实落细,为涉外主体创造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