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市场主体服务质效,更好改善民生和助推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发展,近日,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广西银保监局和广西证监局联合印发了《广西金融支持市场主体激发活力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就金融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了“1356”工作模式,即制定“一个”工作目标,设立“三级”工作机制,谋划“五大”专项行动,配套“六项”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提到,构建更加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凝聚“几家抬”政策合力,稳步提升金融服务保障能力。2022年,力争全区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长12%,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支持市场主体10万户;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向金融机构和实体经济提供资金800亿元、发行债券融资2000亿元、引入保险资金1000亿元。实现首次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占比稳步提升,市场主体融资“增量、提质、降价、扩面、提效”。
为有效发挥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组织合力,《实施意见》建立了分层分类的工作机制。建立自治区工作机制,成立以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等部门,及各银行、保险、证券、“7+4”地方金融组织为成员的自治区金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市县工作机制,人民银行广西区各分支机构牵头推进当地金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各项工作。建立各机构工作专班,各金融机构及“7+4”地方金融组织由单位“一把手”负责,责任分工落实到部门、到岗、到人。
《实施意见》还提出“五大”专项行动。“融资总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同,力争推动“桂惠贷”全年投放3000亿元,发挥投贷联动和直接融资功能,大力开展“引金入桂”,充实银行资本和资金实力,扩大全区金融供给总量。
“信贷结构优化”专项行动。创建授权、授信和尽职免责“三张清单”服务机制,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推动“五个”强化,即强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支持,强化制造业中长期信贷投放,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强化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和强化金融支持科技创新。
“融资成本趋降”专项行动。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发挥再贷款再贴现低成本资金优势,用好系列财政贴息政策,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引导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融资主体扩面”专项行动。依托“桂信融”平台为“征信白户”做好开户、授信、贷款三个方面的“首次”服务,力争担保贷款全年投放360亿元以上,惠及市场主体达到2.5万户;全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3家以上;新增AA级主体2家,新增县级发债主体1家。2022年,新增IPO在审企业3家、新增辅导备案企业6家。
“金融服务提效”专项行动。畅通融资对接方式,提高基础金融服务质量,丰富“桂信融”平台服务功能,积极开发和快速投放“信用快贷”产品。维护金融稳定,鼓励开展多形式的贷款重组,维护房地产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推出“六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货币政策支持。实施再贷款再贴现专项支持计划,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并将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落实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3%容忍度政策,对支持市场主体成效好的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三是强化财政奖补。落实“桂惠贷”贴息、各项税费减免及奖补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下达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四是强化督导问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深入全区银行、企业开展实地走访和工作督导。五是强化监测评估。对各市和各金融机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金融市场准入、综合评价、监管评级等政策挂钩。六是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政策、活动、典型和成效等四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金融环境,扩大示范效应,推动政策更快更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