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郭晓东 通讯员赵刚 王聪明报道 “十三五”以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高度重视能源资源消耗定额管理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基层人民银行特点的能源资源消耗定额管理新模式,从确定能源资源消耗定额管理试点单位,到制定《山西省人民银行系统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标准,从下达《山西省人民银行系统年度能源资源消耗指标任务》,到对辖区各市中心支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通报、考核,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完备的做法,从我做起,努力为实现低碳经济做出贡献。

2017年,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就指定临汾中支在辖区开展能耗定额管理试点工作。临汾中支积极探索适合基层人行特点的节能减排管理新模式,为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能源资源消耗定额管理摸索一条新路子。一是确立“分类控制、定额管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的原则,提出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二是对辖区县(市)支行能源资源消耗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为能源资源消耗定额管理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采取“四结合”的办法,即“能源资源消耗定额管理与太原中支下达的节能降耗指标任务相结合;能源资源消耗定额管理与各个支行的能源资源消耗结构相结合;能源资源消耗定额管理与各个支行的用能人数相结合;能源资源消耗定额管理与各个支行的能耗基数相结合”,明确辖区各县(市)支行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指标任务。努力达到“控制总量、优化存量,有升有降、区别对待”的能源资源消耗定额管理目标。该行的经验做法在《央行后勤》2017年第3期上刊发。

2021年,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在前期试点调研的基础上,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能源资源消耗定额》《山西省党政机关能耗定额》,结合山西省人民银行系统用能特点,制定了《山西省人民银行系统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标准。涉及单位供暖面积供暖能耗、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非供暖能耗、人均电耗、人均用水量、数据中心机房能源使用效率等8个指标,每项指标区分省会中支、地市中支、县(市)支行确定了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

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依据《山西省人民银行系统能源资源消耗定额》,以能源资源消耗定额与一定下降率相结合的方式下达山西各市中心支行机关及太原各县(市)支行年度能源资源消耗指标任务。对于上年度实际能源资源消耗大于约束值的单位,按照每年不小于4%的降幅下达年度能源资源消耗指标;对于上年度实际能源资源消耗小于约束值但大于基准值的单位,按照每年不小于2%的降幅下达年度能源资源消耗指标;对于上年度实际能源资源消耗小于基准值但大于引导值的单位,维持上年度能源资源消耗指标不变;对于上年度实际能源资源消耗小于引导值的单位,按照不大于2%的增幅且小于定额引导值下达能源资源消耗指标。

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每年对辖区各市中心支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通报,并结合年度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对辖区各市中心支行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确保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下达的年度指标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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