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呼和浩特中支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凝聚“四种力量”,不断提升金融支持绿色发展“加速度”。

出台政策靠前发力。人行呼和浩特中支先后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的通知》《关于金融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链“1+N”金融服务工作方案》,引导金融机构跟进企业融资需求,加大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及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助推自治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建立,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贡献金融力量。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全区绿色贷款余额2811.8亿元,同比增长25.5%,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7.7个百分点;较年初新增107.2亿元,同比多增63.3亿元。

精准运用工具助力。人行呼和浩特中支积极推进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落地。自政策实施以来,全区11家金融机构获得碳减排支持工具86.9亿元,向128家(次)企业发放碳减排贷款144.8亿元;4家金融机构获得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56.8亿元,支持23家(次)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企业生产发展。

引导机构持续用力。人行呼和浩特中支指导辖内金融机构成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金融委员会,形成专班负责绿色信贷审批、管理工作;制定绿色信贷发展规划,根据内蒙古实际情况,推出多样化、差异化信贷产品,重点为绿色信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建立绿色项目库,畅通审批通道,优化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加强宣传增加外力。人行呼和浩特中支先后多次召集政府有关部门、组织金融机构召开会议,及时传导政策精神,强化部门间协调沟通,推动金融机构切实将政策工具用好用足,加快推进自治区绿色低碳发展。制作碳减排支持工具宣传图,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提升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为落实碳减排支持工具政策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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