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冰通讯员朱宏臻)近日,河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陈星就河南省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作出批示,充分肯定试点工作是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探索创新。
去年3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省档案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选择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不同类型单位开展试点,全面完成基于流程重组的信息系统规划构架、开发设计、应用运维等试点任务并通过验收。
试点工作中,河南省税务局等4部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统筹营商环境建设等各项任务,顺应智能化发展趋势,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制定工作进度台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做实精准识别,通过实地调研和现场论证,选出信息化基础扎实、行业特色鲜明的单位参加试点;做精跟踪辅导,针对国有、民营、电商等不同类型企业经营方式差异情况,通过分类举办试点建设演示交流会、制作辅导教材、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开展技术交流和业务指导;做细验收落实,制定验收方案,明确试点验收工作流程、验收标准并召开现场会,顺利完成试点验收任务,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与做法。
河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河南税务部门将认真贯彻省委领导批示要求,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统一部署,守正创新,在持续完善基础上向全省推广,确保2025年顺利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的工作目标,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