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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扎西卓玛 赵玥 通讯员周洁报道 近日,人行昌都市中支组织内审人员集中学习了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文件”)。文件明确了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48项禁止行为,覆盖面广,详尽全面。文件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中分散的禁止性规定进行了详细梳理和细化,为采购各方设立了红线、底线,措施更细更实、要求更高更严、指导性操作性更强。

通过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人行昌都市中支内审人员表示该文件的印发对象虽然是自治区的区直单位,但是对基层央行的采购工作也同样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并一致认为要把文件的执行情况作为审计和绩效评价的重点,强化日常监管的刚性约束,要围绕人民银行履职的实际需要,打好“铁算盘”,加强采购管理,把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紧要处。

人行昌都市中支还将结合历年审计发现问题,通过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持续加强采购资金绩效审计力度,不断优化审计方法,加强教育培训,查弱项补短板,促进中支采购管理工作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把采购工作做细做小、做严做实,确保采购资金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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