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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通过“五步走”推动云南省辖区央行内部(企业)评级工作提质发展,在助力地方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方面取得明显实效。截至2022年12月末,全省188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参与了央行内部(企业)评级工作,机构覆盖率近90%;全省在央行内部(企业)评级系统中累计上传企业11710家,累计定级企业10120家,评级通过率进一步提高;全省运用评级结果累计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73.85亿元,覆盖全省各州市,县支行应用新增19个,新增发放47.66亿元,较上年多增24.34亿元,增长104.4%。

做好参评规划,组织有序开展。完善辖内央行内部(企业)评级工作机制,明确征信管理、货币信贷、金融稳定等部门的工作职责,综合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MPA评估结果等确定重点推动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挥好省、州(市)两级央行评级委员会牵头部门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梳理存量贷款企业客户,结合再贷款需求,建立参评企业名单库,并明确了录入数据、通过率、评级结果应用等目标。

强化业务指导,提升工作水平。梳理下发央行内部(企业)评级工作流程,对前期准备、参评企业选择、参评企业信息录入系统、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操作流程等各环节工作进行明确,切实提高一线业务人员操作水平。2022年借助年度工作会、专题推进会、接入机构合规例会等方式,对人民银行和地方法人机构业务人员开展指导培训,2022年全省共开展121场次。督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审查复核机制,在企业评级数据报送环节加强事前规范、事中校验审核,确保向评级系统报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深入调研督导,组织精准发力。分管行领导带队对昭通、普洱、红河等多家州市、昆明县支行开展现场督导,指导通过央行内部(企业)评级工作保障央行资金安全、助企融资。征信管理部门以视频会议、实地调研等形式,对玉溪、保山、临沧等部分重点地区和金融机构进行调研督导,重点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以经评级的信贷资产加强流动性管理,提高参与业务积极性与业务能力。2022年通过实地调研及视频会方式,实现对15个州市的央行(内部)企业评级工作一对一督促指导。

做好日常管理,及时监测指导。要求各级人民银行机构明确专项工作负责人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成立数据报送牵头部门,并指定1名行级领导负责协调评级企业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增强报送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人行昆明中支通过央行内部(企业)评级系统及时掌握全辖企业信息录入、数据质量、企业审查、评级通过率等情况,并通过工作交流群,及时督促提醒监测问题,沟通评级进展及日常解疑答惑,2022年解答问题约96次。

抓好部门衔接,扩大评级结果运用。积极落实总行关于调整提高再贷款质押率有关要求,加强征信管理、货币信贷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引导有再贷款需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央行内部(企业)评级达标信贷资产办理质押再贷款,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理州渝农商村镇银行“小微企业发展贷”优先向“可接受”及以上级别企业发放。楚雄州红塔村镇银行借助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支持,向中小微企业发放“创指贷”21笔,贷款金额9070万元,获贷企业实际贷款加权平均利率2.58%,单户利率低至2.3%。景东县农商银行利用信贷资产质押支农再贷款共计支持665户涉农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以4.1%的贷款利率为各类涉农主体节约利息约300万元;镇沅县农商银行通过信贷资产质押支小再贷款支持182户小微企业,为相关融资主体节省利息259.35万元,进一步发挥了助企纾困政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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