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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针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的阶段性减息政策真是太好了,让我快速恢复正常经营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感谢国家在困难面前用尽全力对我的帮扶,我将用更好的发展回报社会。”新疆石河子市个体工商户王云强享受到减息政策红利,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王云强是一名从事批发零售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在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有经营性贷款。由于疫情原因,公司经营受到影响,经营利润大幅下降,还要支付租金和社保费用,经营出现困难。通过享受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在四季度每月为其减免利息7297元,极大地减轻了他的利息支出压力。

据了解,为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的支持,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财务成本,人民银行出台了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按照政策要求,金融机构可采取先收后返、直接扣减等方式对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对2022年四季度存续和新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在原贷款合同利率基础上减息1个百分点,人民银行按规定对相关金融机构减息金额提供激励资金支持。

为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切实降低普惠小微企业经营负担,人行石河子市中支统一思想,迅速行动,统筹谋划,指导辖区法人金融机构发挥好金融服务为民的联结纽带作用,用“真金白银”降低小微企业财务成本,切实缓解疫情下小微企业付息压力。

同时,为确保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快速落地见效,人行石河子市中支主管行领导第一时间牵头组织相关科室讨论政策出台的目的、申报流程,确保对政策内涵“吃准把透”;采取措施“双向”推进政策理解,“自下而上”摸底金融机构在推进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收集整理逐级上报后给予统一答复;“自上而下”组织法人金融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参加全疆普惠小微阶段性减息政策解读会,会后再次与金融机构“一对一”地沟通交流,进一步强调政策意图、报账原则和注意事项,督导法人金融机构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增强金融机构执行政策的信心,确保石河子辖区政策落实效果。截至目前,石河子辖区法人金融机构已为当地小微企业减息让利228.92万元,切实降低小微企业付息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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