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为探索创新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治理手段,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积极性,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拒收人民币现金线索及不当行为,人行连云港市中支联合市财政局创新出台拒收人民币现金举报奖励办法。

首先是充分沟通协调,助推办法出台。在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工作中,人行连云港市中支党委始终坚持金融为民、系统治理理念,高度重视,创新思维,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联动,全力争取连云港市财政局的支持和配合。连云港中支党委委员、工会主任赵秋玲亲自带队赴市财政局沟通协调拒收人民币现金举报奖励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多次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科务会等,对拒收人民币现金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及申请程序等进行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多方征求意见,联合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创新出台了拒收人民币现金举报奖励办法。

其次是畅通举报渠道,认真调查核实。该办法规定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传真、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涉嫌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线索。可以拨打12345或12363举报,也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向连云港市中支举报。对收到的拒收人民币现金线索,连云港市中支按照《整治拒收现金工作指引》,填写《拒收现金线索处理表》,并开展调查取证。

再次是纳入财政预算,做好经费保障。经人民银行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申请,予以相应物质及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由连云港中支根据举报行为及内容确定具体奖励金额。给予举报人物质奖励的,纳入连云港市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对于提供事件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按照不同情节给予奖励,最高一次性奖励1000元,切实做好经费保障。

第四是规范奖励审批,集中足额拨付。在对举报人实施保密保护的前提下,规范举报奖励申请、审批与拨付流程。举报拒收人民币现金奖励实行一案一批、集中拨付。对举报奖励,应当在该举报查实并完成行政处罚后,15个工作日内,由举报人申请奖励,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线索,提出奖励理由及奖励金额建议,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每年年底前采取由财政部门集中处理,足额拨付奖励费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