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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曹平苹 通讯员曾得利 周依憬报道 近日,人行长沙中支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湖南省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6个方面明确2022年湖南省金融支持乡村振兴14项重点工作。这是继2021年湖南省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30条措施”、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8条措施”之后,人行长沙中支针对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又一举措。前面两项措施明确了未来几年任务目标和时间安排,《通知》将细化年度工作安排。
近年来,人行长沙中支立足湖南农业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点,与财政、农业、乡村振兴等部门同向发力,推动省内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投入、下沉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今年以来,该中支组织全省银行机构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93万次,培育首贷户5261户;金融机构发放乡村特色产业贷款157.7亿元,同比增长50%。截至2022年5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17618.6亿元,同比增长13.3%,连续17个月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
《通知》要求,各银行机构加大乡村振兴省级重点帮扶县和示范创建地区金融支持,加强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加大农户等重点群体金融支持,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能力,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加强监测评估和政策宣传。
《通知》强调,各银行机构对省级重点帮扶县的贷款余额增速高于本机构同期各项贷款余额平均增速,对示范创建县的贷款余额增速高于全省同期各项贷款余额平均增速。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主产区金融供给,加大对新品种创制和选育的金融支持,为“一县一特”特色产业打造“一行一品”专属融资产品与服务;积极推广农机具抵押融资,探索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模式。制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专项信贷政策,丰富农户信用贷款产品,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要用好用足支农再贷款,引导全省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安排不低于50亿元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设立50亿元再贴现专用额度,支持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贷投放。要积极稳妥推广“整村授信”模式,因地制宜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广运用,打造“一站多能、一网多用”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