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贷款资金发放、本息回收代扣、止付等关键环节的决策由银行作出,指令应由银行发起。采用自主支付的,商业银行应当将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本行或者他行银行账户。对于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可由其中一个银行负责具体操作。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账户体系或者非银行支付账户体系发放贷款,但应当履行受托支付责任,将贷款资金最终支付给符合借款人合同约定用途的交易对象。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贷款是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自主风控是实现互联网贷款业务稳健康发展的生命线。《通知》延续《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一以贯之的监管原则,统筹发展和安全,对商业银行提出如下要求: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提高互联网贷款风险管控能力,防范贷款管理“空心化”。完整准确获取身份验证、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贷后管理所需要的信息数据,并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其真实。主动加强贷款资金管理,有效监测资金用途,确保贷款资金安全,防范合作机构截留、挪用。分类别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各方权责,不得在贷款出资协议中混同其他服务约定。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合作机构,限制或者拒绝合作。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披露各类信息,严禁不当催收等行为。

《通知》鼓励商业银行稳妥推进数字化转型,精准研发互联网贷款产品,增加和完善产品供给,提高贷款响应率、优化贷款流程,(全媒体记者王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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