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湖北省)(以下简称“湖北协调机制”)召开第四次例会。会议传达了金融委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分析了当前面临的经济金融形势,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要引导金融机构坚持服务好实体经济,稳步推动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向实体经济让利。持续改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落实湖北省政府出台的24条措施,推动纾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力推进县域金融发展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发挥保险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保障作用。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力度,推进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支持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区块链建设试点,加强债券市场风险防范化解。深化金融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创新,推进《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开展绿色低碳金融服务专项行动,推动武汉市打造全国碳金融中心。精准有序处置金融风险,加快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及重点机构、企业风险,推动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和核销效率,多措并举助力中小法人银行补充资本金。继续发挥好地方协调机制的传达人、协调人、监督人作用,增强工作合力,共同营造湖北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支持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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