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近日,福建省完成首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碳减排支持工具投放,合计对福建海峡银行、厦门银行发放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4769万元,支持其向节能环保、清洁能源领域的5个项目投放碳减排贷款7949万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29%,所支持碳减排贷款预计每年可带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量6822吨。
厦门某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开发厦门翔安区某厂房屋面增设太阳能光伏工程,其承接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将充分利用企业闲置的建筑屋顶,搭建清洁能源发电装置,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为工厂绿色发展“充电”。厦门银行获悉后,积极向该公司宣传碳减排支持工具政策,主动做好融资对接,一季度为其发放碳减排贷款2470万元。目前,该碳减排贷款已获得福建省首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支持,支持金额达1482万元。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2150千瓦时,可实现年度碳减排量1.5万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力度,2023年1月,人民银行总行将碳减排支持工具延续实施至2024年末,并将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积极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总行要求,召开专题政策传导会,积极向新纳入支持范围的三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送碳减排项目清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发展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细化省内分支机构审批发放碳减排支持工具操作流程,规范通过“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提供低成本央行资金支持;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出台配套优惠政策,做好碳减排项目的融资需求对接,其中包括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专属信贷产品“碳减贷”、对碳减排贷款给予“风险资本占用考核减免”等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