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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洋经济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血脉,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金融赋能。
基层调研显示,金融支持海洋产业发展仍面临一些制约因素。
海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不完善。一是信息共享平台不健全。在基层,集税务、海关、征信、工商等公共信息的共享平台仍待完善,海洋企业信息数据分散化、碎片化导致银行机构获取项目融资评估所需信息难度较大,仍以存量客户合作、无序营销等形式开拓海洋经济项目。二是专业中介服务效能不高。涉海企业可以凭借海域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权益资产抵质押获得信贷,专业评估机构提供价值评估服务,但评估标准有待统一,市场对海域使用权、知识产权等价值认可度仍需提升,个别机构海域使用权评估价值抵押率仅三成。三是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海洋产业面临的风险较大且复杂,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需要能够有效降低、分散和转移风险的产品,但在基层,市场化分散海洋项目融资风险的渠道不充沛,银行机构风险集中度较高。
支持海洋经济的基层金融服务同质化。一是基层信贷产品单一。基层银行投向海洋经济的贷款以短期流贷为主,中长期资金供给较少,个别涉农机构投向海洋经济的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不足2%。海洋企业信贷融资仍以住房、厂房等传统抵押物为主,对海产、设备等抵押方式的拓展不够深入,较难适配海洋产业风险高、抵押少、周期长等发展特点。二是专业人才匮乏。银行机构海洋领域人才储备较少,普遍未建立专属服务团队,难以精准研判海洋项目发展前景、预期收益、投资价值,提供差异化、个性化金融服务的能力较低。信贷融资支持主体仍以传统渔业种业、海产加工为主,未有效契合海洋牧场、“预制菜”等新兴产业的金融需求。基层机构对初创期企业支持乏力,海洋产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相对匮乏。三是科技赋能深度不够。基层科技金融发展滞后,智能风控体系覆盖面不高,涉海企业风险识别、预警、控制等数据管理模式尚未形成,银行机构难以批量筛选、精准营销,加之目标市场同质化,错位竞争力仍待提升。
海洋金融配套支持政策不充分。一是产业发展规划对接效率不高。政银信息交流不畅通,政府部门制定的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及重点产业项目、重点企业清单未能有效传导至市场前端,银行机构自主挖掘项目初期融资需求、提供融资建议和响应优质项目、优质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质效均待提升。二是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有待提升。风险补偿基金、信贷奖补资金等海洋金融配套政策还不够健全,海洋经济信贷融资不良容忍度未有明显提升,政策性金融对资源配置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产权交易体系不完善。虽然海域使用权、知识产权可以进行抵质押登记,但海域使用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仍不健全,风险处置仍以司法拍卖为主,市场化交易和流转渠道不够丰富,出于风控考量,银行机构对这些抵质押融资业务控制较严,涉海企业融资受限。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拓宽金融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
形成有效对接融资需求的市场环境。一是健全海洋产业信息共享平台。统筹海洋、科技、财政、工商、税务等公共部门的相关信息,完善涉海企业信息共享平台,扩大多类别数据源及接入机构范围,健全海洋优质项目数据库,及时推送、促进对接。二是完善市场化中介服务体系。健全海域使用权、知识产权等价值评估体系,形成统一的市场化涉海产权评估标准,提高社会对涉海产权价值的认可度,增强涉海产权获得信贷的能力。三是优化市场化分险机制。探索渔船、渔工、养殖等渔业互助保险和涉海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有效分散海洋信贷融资风险,为支持海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加快金融特色产品和服务创新。一是加快海洋专属信贷产品创新。针对涉海业态,围绕海洋产业周期长、风险大、收益不确定性高特点,拓展“海运贷”“养殖贷”“海科贷”等创新产品。探索“经营流+权益流”抵押模式,构建海产品、养殖机械设备等抵质押融资模式。推动海洋经济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提高整村授信在涉海领域覆盖面,壮大海洋渔业。二是扩大海洋金融专业人才储备。打造海洋产业金融服务团队,在业务权限、人员配置、财务资源、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组建船舶制造、“预制菜”、渔业种业、海洋科技等海洋金融服务事业部,构建海洋特色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促进海洋经济产业链、资金链、创新链融合。引进涉海企业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定制成长型金融服务方案。三是强化海洋金融全流程风控管理。在基层推广科技赋能,推动完善信贷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运用大数据智能风控技术,为强化贷款“三查”、实施企业精准画像、提升错位竞争能力提供支持。打造智能贷后管理系统,多维度监测、动态掌握信贷资产质量,高效识别、管控业务风险。
完善海洋金融配套支持政策。一是优化政银对接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海洋重点项目推介会,及时传达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招商、开工情况,解读、宣传海洋经济发展政策,为银行进行精准支持奠定基础。二是完善政策性激励机制。健全海洋经济产业发展基金、风险补偿基金,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风险奖补等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缓解信贷风险及担保代偿压力。适当提高涉海信贷融资不良容忍度,让基层机构放下思想包袱。优化区域金融产业集群,通过吸引创业基金、股权投资等融资服务类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海洋经济的能力。三是提升涉海产权处置便利度。完善海域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权益资产交易体系,探索推广线上流转平台,便利海域使用权、知识产权市场化、规范化交易,强化社会对涉海领域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判断能力,解决风险处置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