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人行沈阳分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做到学习宣传、动员部署、工作推进同步抓。分行党委以维护地区金融良好秩序、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强烈责任感,持续加强对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加大防范与打击力度。仅今年前5个月,就推动辽宁公检法机关成功对10起洗钱犯罪案件进行了侦破与定罪宣判,其中,“自洗钱”犯罪案件4起,均做到了快侦破、快宣判,有效打击震慑了洗钱犯罪分子。

协同凝聚合力 打防两手齐抓


【资料图】

人行沈阳分行在推动地区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中,高度重视发挥在协作机制中的作用,积极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法、省安全厅等成员单位协同作战,实现共管共治。印发了《辽宁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各项工作。

《实施方案》结合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反洗钱行业优势,分别确定了任务分工。通过台账、清单详细列明各单位在三年专项行动中的具体工作任务。坚持打防结合,通过警银协同,加强对洗钱犯罪线索的精准掌握,对确定的案件做到快侦、快破、快结案,及时对洗钱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严惩。工作中,人行沈阳分行分别与辽宁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经侦总队,省高检、高法的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加大洗钱案件案源拓展、线索证据等开展研讨,并就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立案监督等开展会商。人行沈阳分行还与省监察委就打击治理洗钱犯罪起草了工作合作备忘录,以追查赃款去向为重点,深挖涉贪涉腐洗钱犯罪问题。

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中,人行沈阳分行十分重视抓好源头预防,不断构建大宣传格局,注重在深入动员、广泛发动上下功夫,让反洗钱、防诈骗常识家喻户晓。在洗钱犯罪治理和打击上,他们坚持以打促防、以案宣法,以雷霆之势给洗钱违法犯罪分子以迅速打击和强烈震慑。

准确查明证据 推动定罪量刑

为忠诚履行在地区金融领域打击治理洗钱犯罪的责任担当,人行沈阳分行以准确的资金链线索情报,努力让每一起洗钱犯罪案件早发现、早侦破、早结案。2020年10月,洗钱犯罪嫌疑人陈某宏,涉嫌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刑拘,人行阜新市中支调查人员在追查陈某宏贩毒资金链时,发现其利用贩毒所获赃款购买房产1处、轿车1辆,具备了掩饰、隐瞒贩卖毒品所得的洗钱犯罪要件,建议公安机关将洗钱犯罪与毒品犯罪一案双查,双罪立案,并主动为公安机关提供陈某宏的犯罪资金链证据,推动该案于2022年4月8日成功宣判,陈某宏被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在贯彻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中,人行沈阳分行进一步建立完善了辽宁地区洗钱犯罪案件台账,目前全省38起在诉洗钱犯罪案件全部落实了辖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跟踪办案责任制。同时,沈阳分行还加强对辖区地市中心支行的业务指导,为地市中心支行在参与公检法跨区域侦办洗钱犯罪案件时及时梳理涉案账户信息,准确查明犯罪资金链证据。

加强信息共享 实现精准打击

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关键在掌握洗钱犯罪线索,让信息及时准确为筛查发现、侦查取证指明方向。为此,人行沈阳分行高度重视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协同作战、携手破案。他们多次集中组织开展洗钱违法犯罪线索大调查,先后对114名重点嫌疑人和44家重点嫌疑企业的1906个账户进行了严查细筛,涉及资金4218.53亿元。今年该行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洗钱案件线索100余件,涉案金额158.77亿元。

为提高案件侦办效率,人行沈阳分行坚持多部门协同研判可疑洗钱犯罪线索,在全省搭建起行政、司法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以案倒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对洗钱及其上游犯罪“一案双查”,共同推动辽宁地区洗钱罪的立案、起诉和审判工作。

辽宁本溪杨某,明知他人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本人及他人银行卡10张,将非法集资款项散存于上述10张银行账户中,后本人及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汽车、金条等物品。人行本溪市中支迅速组织查清了杨某的资金链犯罪证据,推动公安机关于2021年9月10日对其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2月移送检察院。2022年2月9日,人民法院对“杨某洗钱犯罪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杨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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