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小华 受访者供图

日前,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对话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执行院长席小华,听她讲述“国标”研发过程以及她多年从事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感受。

中青报·中青网:作为“国标”起草组主要成员,请您介绍一下“国标”的研发背景是什么?


【资料图】

席小华:“国标”研发背景首要的是基于“需要”。从2021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门规定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需要社工参与,社工参与有了明确的立法支持。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应采用何种途径和方式,我们认为服务型保护应是司法保护的核心追求。因为帮助罪错未成年人调整认知、改善行为,包括链接社会支持资源,都需要扎实的社工服务跟进,只有服务做到位了,对孩子的保护才能到位。

另一个背景是“可能”,基于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要求,社工服务不到位,也很难实现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支持体系的建设。近20年来,我国高校司法社会工作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为司法社会工作社会服务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近十年来,在国家相关部委,特别是最高检、团中央等部门的推动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不断走向职业化、专业化,服务系统性更强、服务机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不断建立。

中青报·中青网:在您看来,青少年司法社工肩负哪些重任?

席小华:21世纪初,随着“儿童利益最大化”基本理念的倡导,我国开始出现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历经十多年实践,社会工作逐步成为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服务的重要力量。在我看来,他们有很多角色,是服务提供者、是心理辅导员、是支持者和治疗者,是关系协调者,也是朋友。司法社工服务最核心的目标是助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有效推进。值得注意的是,罪错未成年人的帮扶效果与社工的专业服务能力息息相关,但社工不是万能的,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支持。

未成年人由于心智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虽然目前我国没有独立的少年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但有一些特殊的程序和制度,比如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这些特殊制度也是制定“国标”的基础,围绕制度有效落地,开展专业社工服务。

中青报·中青网:您在帮扶罪错未成年人过程中,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席小华:我曾经接触的一个案例中,王明(化名)参与贩卖毒品,涉嫌犯罪,我们在看守所里对他开展社会调查时,他很坦然地说,“我卖的毒品,是别人自愿买的,我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对”。后来,我们经过了解得知,王明父母早年在外务工,王明在老家由爷爷奶奶照顾,学习跟不上,初中就辍学了。与父母在一起后,也一直无所事事,每日与几个老乡的孩子玩耍,这次贩毒就是受了周围人的教唆。

未成年人无论是初次犯罪还是再次犯罪,原因都是非常复杂的。对于罪错未成年人,明智的方式是消除导致他犯罪的负面社会因素,而不是一味地强调处罚。处罚如果没有加上有效的教育矫正,很难预防未成年人再犯,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既坚持依法惩戒,又注重教育转化,力促迷途知返、力阻重新犯罪。

中青报·中青网:目前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存在哪些挑战和难题?

席小华:主要体现在专业人才数量不足、社工质量不稳定、岗位开发不健全、社工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提升,这些都是现实挑战,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发展时间不长,同时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发展进程很快,这就导致服务标准不统一、服务规范性不足、服务质量还有待提升。

目前我国社工开展工作的载体主要是社会组织,依靠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相关工作,政府购买服务不稳定,社工队伍有时朝不保夕,可能面临着转岗,队伍不稳定,流失率高,也是目前的主要难题。当前,公众对社工认可度不高,很多人认为社工就是志愿者,其实不然。司法社工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包括法律、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等多个学科知识,专业水平要求较高。

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体系的建设需要人、财、物多重资源的参与和保障,只有公众对于这一体系的认可度不断提升,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和合理的物质支持,这支专业队伍才能够长期扎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开展有效服务。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 先藕洁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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