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计划首批对水泥、钢铁、电力、铝和化肥行业征收“碳关税”,预计2026年正式实施。家电产业虽不在此次范围内,但作为终端生产环节受到上游钢、铝等原材料的影响抬升成本,且面临将来扩大征收范围的预期,我国家电企业并非“高枕无忧”,必须主动作为、积极应对。
会增加出口企业成本
回顾欧盟“碳关税”设置的历程,在2020年通过的《欧洲绿色协议》中,欧盟承诺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55%,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2021年7月,欧盟委员会首次提出“碳关税”提案,并计划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2022年3月,欧盟理事会宣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俗称为“碳关税”)获得通过,该机制是指在实施国内自身执行严格的气候政策基础上,要求进口或出口的高碳产品缴纳或退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
据了解,“碳关税”设置2023-2025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进口产品无需缴纳“碳关税”,但进口商需每季度提交包括当季进口产品总量、产品直接和间接碳排放量等信息在内的产品碳足迹报告。2026-2035年起将要求支付碳排放费率并逐年提高。但目前还只是框架性的提议,官方碳价格、欧盟企业获取免费排放配额的退出时间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收入分配方案、出口产品的碳成本退税等关键问题暂未明确。
波士顿咨询(BCG)最新研究深入分析了欧盟碳关税对重点行业的经济影响,发现碳关税对行业利润的侵蚀影响可高达40%,而且整个产业链上的企业都将感受到成本增加带来的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该方案是欧盟碳减排的重要举措,强化碳管理,防止碳转移或碳泄露,加快欧盟及全球碳中和步伐,不排除未来扩大征收范围到更多产品和服务的可能性。
中国是欧盟“碳关税”首批征收五个领域的重要贸易合作方。根据腾讯研究院研究数据,使用进出口数据结合投入产出方法测算,2018年我国出口及进口产品的隐含碳排放就已经分别为15.3亿吨及5.42亿吨,对外贸易隐含碳净出口约占全国总排放量10.5%,其中出口欧盟隐含碳排放2.7亿吨,占17.6%,而从欧盟进口货物隐含二氧化碳仅为0.31亿吨。
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人士获悉,我国对外出口的制造业产品大多处于全球产业链中低端,同时考虑到煤电为主的能源结构,我国产品在“碳关税”上不占优势。因此,实施“碳关税”会增加我国出口成本,降低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加高碳企业发展压力、新能源产业链野蛮生长且利润微薄等问题。
业内人士也指出,发展中国家出现阵痛是必然的过程,中国企业不能对“碳关税”心生抵触,而是要坚定信心、勇于担当,保持定力、积极作为。长期看,我国企业积极采取行动,加速低碳转型发展,碳边境调节机制对我国影响有望逐步弱化。
将间接波及家电出口
相比较传统高耗能行业,家电虽然不是单点耗电最高、环境污染巨大的行业,但却是供应链较长、产品特性复杂、使用范围较广、使用时间较长的行业。虽然“碳关税”首批征收范围没有涉及家电产品,但家电业遭受到间接影响。
奥维云网(AVC)总裁助理兼研究部总经理赵梅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批纳入“碳关税”征收行业名单的钢铁、铝等是家电产业的重要上游原材料,碳关税实施后或引起这些产业甚至大宗原材料价格的上行,进而影响家电行业的制造成本。其次,虽然家电行业不在第一批名单之中,但无法保证后续欧盟甚至其他经济体在碳控制措施方面的变数,尤其是家电产业中的空调、冰箱、洗衣机、电热水器等等相对耗电量大的家电产品将面临的风险则更大。
根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家用电器分会数据,2021年,我国家电产品对欧洲全部(海关口径)出口额为332.9亿美元,同比增长36.2%。“十三五”期间,我国对欧洲出口的年平均增速居于各区域前列,五年平均增速为10.6%。因此,对于我国出口欧盟的家电企业来说,欧盟“碳关税”的实施必然会对出口和经营生产带来重大影响。
暂不论家电产品未来是否会纳入征收范围,钢铁作为家电产品上游原材料,影响也会传导至空调终端生产环节。产业在线研究认为,钢铁作为家用空调及转子压缩机上游原材料,在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之后,成本占比已超过空调成本三成以上。
世界钢铁协会2020年报告数据显示,全球钢铁使用中,家电行业估算使用量约3700万吨。空调及上游转子压缩机行业是其中的用钢大户,主要包括空调室外机箱体和内部结构件用钢,以及空调压缩机用电工钢板等。据产业在线统计,如果按平均每台家用空调大约消耗22千克钢计算,按年产量14490万台,大体估算消费钢材约318.8万吨,在全球家电用钢使用量中占比8.6%左右。因此,国内外供给端都在发力减碳,上游钢材产业成本随着减碳投入增加也将上涨,必会导致下游空调及转子压缩机市场成本抬升。
从竞争层面来看影响更甚。GfK中国家电事业部总监蔡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家电末端制造行业而言,‘碳关税’实施后有可能将对中小企业带来更大竞争压力。”
根据过去的经验,欧盟家电能效新标准实施后,我国头部家电企业都能很快适应竞争形势,甚至一些国内领先企业跟进速度比国外企业更快。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目前也在推进“双碳”目标,相信国内企业从制造端和技术端能够跟上国际竞争节奏。而长远看更需要重视的是,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还需要持续打造品牌,提升品牌定位,提高品牌溢价,减缓市场端依靠成本和价格作为竞争手段的依赖度。
家电行业将加速低碳转型
“碳中和”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观,也是当前国际合作的共同话题和主赛道。据了解,在此次欧盟实施“碳关税”之前,2007年,法国提出针对来自美国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2009年,美国众议院通过征收进口产品“边界调节税”法案。
我国已明确计划于2030年、2060年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即便没有欧盟“碳关税”带来的潜在影响,我国各产业也在持续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2007年,中国政府明确提出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的改革目标。2013年6月,环境保护税法开始征求意见,并将碳税纳入其中,但由于各界对于是否将二氧化碳纳入环境税征收范围争议不断,碳税最终并未被纳入该法案。2021年7月,我国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但碳税相关政策法规尚未出台。
在今年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就提出了“加快研究碳排放税收政策,完善双碳政策法规体系”的提案议案,通过完善碳市场核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要更广泛地纳入有公信力和专业能力的核查机构,提升碳数据质量,推动中国与国际碳市场机制的接轨。
刘立波具体向记者解释道,国际碳税政策与我国碳减排政策的对接非常复杂,比如“碳交易的显性减碳成本,绿电消纳、能效提高等隐性减碳成本可否扣减,如何扣减”这些问题都将需要经过困难的谈判过程。因此,仅从国际环境来说,在哪些领域、什么时间推出碳税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研究。而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国家的碳税制度设计是为了更好地引导企业开展双碳工作,支持企业出口,而不是要增加企业负担。
“征收碳关税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引导行业稳步推进减碳全流程的控制是关键,包括降成本、碳足迹建设、高能效技术创新研发和推广以及消费端的引导。”蔡凌指出。
“碳中和”的过程就是社会经济发展大转型的规程,也是各产业领域大变革的过程。赵梅梅认为,在这个过程中,“技术为王”将得到最充分的体现,“人才竞争”也将成为关键的成功要素,企业要彻底从市场聚焦、销售聚焦转回技术聚焦和产品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