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鲲翼)日前,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要求,广西北部湾港启动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工作。
据介绍,广西北部湾的北海港区、钦州港区和防城港区全部纳入离境港参加试点。与原水路启运港退税政策相比,新政策的启运港为铁路场站而非内河港口,运输方式为铁路运输而非水路运输;与一般的出口退税政策在货物离境后退税不同,新政策实施后,企业自启运港出口集装箱货物,在启运报关出口后即可申请退税,退税时间有所提前,相应减小了企业资金压力。
据了解,此次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是国家实施的首个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是对原水路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重大突破。这一政策的落地,有利于出口企业提前享受退税的政策利好,推动出口货物向北部湾港集聚,做大北部湾港集装箱货物吞吐量,助推广西加快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服务功能,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经贸往来增多,广西北部湾港海外业务稳步拓展。2021年,北部湾港开启通航30万吨级巨轮历史,集装箱吞吐量突破600万标箱,海铁联运班列突破6000列。下一步,广西税务部门将联合财政、海关、交通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上述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的具体措施,推动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