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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李庶民 通讯员李萌 郝金金报道 人民银行决定于3月27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此次降准涉及天津市7家法人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天津市法人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6.8%,较人民银行总行公布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7.6%低0.8个百分点。
经测算,此次降准预计将向全市金融机构释放长期资金约110.2亿元,其中天津市法人金融机构释放资金45.75亿元。降准资金将有效提升金融机构流动性水平及信贷投放能力,助力实体经济回升向好。同时,此次降准可降低天津市金融机构资金成本约1.25亿元,通过金融机构传导可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