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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雷和平 通讯员孟洁 胡静雯报道 人行咸阳市中支日前指导中国银行咸阳分行成功为某房地产企业开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函1992万元,该笔业务是陕西省金融机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的首笔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函业务。
今年以来,为了有效降低房地产企业负担,人行咸阳市中支联合地方住建部门出台了《咸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办法规定,监管部门在核算监管标的额的基础上,对于在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平台公示信用等级为A级的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标的额可下浮20%,但对下浮的监管标的额需提供银行保函;开发企业可以凭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申请使用等额的预售监管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