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人民币资金流通是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抓手。
2021年和2022年,为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试点以来,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办理规模合计近500亿美元,显著提升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效率,也有效助推了人民币国际化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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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新鸿基地产执行董事郭基辉带来《关于便利香港内地跨境资金流动,助推人民币国际化》的提案。
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郭基辉指出,一是跨境资金池政策的相关规定仍然较为严格。目前,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主管下,拥有5个关于本外币跨境资金池的政策框架。但综合来看,多数跨境资金池政策在入池条件、额度限制、使用期限和资金用途等方面仍然较为严格,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境外资金和企业在境内外的资金融通,不利于吸引外资在华长期稳定投资和发展。
例如,在设立资金池条件方面,目前部分长期投资性的公司/基金不能参与,实质操作上房地产企业/基金也不能参与;在资金池额度管理方面,监管部门会根据全国融资状况及企业情况随时调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资金的使用期限方面,普遍以短期流动为主,须在1-2年内归还;在资金的使用范围方面,暂不能用于利润分配等单向流动。
二是针对港资企业资金融通的相关政策有待改善。近年来,虽然在中央推出的相关政策框架下,港企投资内地已有很大便利及优惠,港企税后利润汇回香港的审批程序也较为清晰,但由于现时有关部门对于长期投资型项目的注册资本金减资,仍缺乏清晰的政策指引,导致港企较难评估投资收益。这一方面增加了企业行政和财政负担,产生了不必要的额外程序、时间及成本,另一方面,也让港企难以准确把握内地快速发展的机遇。
三是港人赴大湾区的创业、置业的融资政策有待优化。虽然中央在2019年出台了便利港人北上置业的“惠港16条”措施,2020年以来部分香港银行也推出了“跨境置业按揭便利计划”,港人在内地置业可选择香港银行的按揭服务。但目前相关服务范围仅限于新建商品住宅,未能进一步覆盖到公寓、写字楼及商铺等多元化的物业,未能最大程度便利港人到大湾区内地城市的安居乐业。
基于以上思考,郭基辉提出以下三条建议:
第一,以大湾区为试点,适当降低港企设立跨境资金池门槛,并在资金使用方面给予弹性。
在入池条件方面,建议能更好区分投机性公司/基金和长期投资经营性公司/基金,避免一刀切,并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港资企业,使用资金池的政策优惠。具体操作上,可通过采用“白名单”制度,以纳入信誉资质良好,稳健长期经营的港资企业等。
在资金限额和期限方面,建议给予无违规记录、经营状况良好的港企一个特殊的“跨境资金池额度”,在额度内的经常性项目和资本性项目,均可采用死循环的方式自由进出香港和大湾区内地城市的企业,这样既可增加香港离岸人民币的交易额度,也有益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在资金用途方面,建议纳入一个特殊的分类,允许合资格的港企向境外股东分配(境内)税后利润。若这些利润在规定期限内重新投资回内地,可以采取返税优惠的方式(现时须征收税率为5%或10%的预提所得税(Dividend withholding tax)),鼓励港资港企加大对内地的长期投资,亦可便捷香港内地人民币资金跨境流动。
第二,便利长期投资型项目合法合理的资本金减资,以进一步促进港企开拓内地市场。建议国家商务、税务、银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适当放宽港企合法合理的资本金减资限制。例如,在长期投资型的商业物业项目已经成熟时,对于多余的资本金减资,可出台更加明确清晰的政策指引,让港企在长期投资的项目成熟时,可以更加便捷高效地取回资本金,为企业再投资新项目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第三,满足港人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多元化的融资需求。为便利港人在内地置业,国家有关部门已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跨境汇款、放款等程序方面,出台了易操作的政策指引。建议在此基础上,允许香港银行将按揭服务范围,从目前的住宅物业逐步扩大至大湾区内地城市的公寓、商铺、写字楼等商业物业,进一步便利港人赴大湾区内地城市开展置业、创业等活动,助推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出品:南都全国两会报道组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王艳玲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湾财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