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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名为《陕西旬邑:镇政府失信成“老赖” 8年欠款企业难讨回》的网帖流传,引发广泛关注。帖子称,2012年安康市鑫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鑫矿业)与咸阳市旬邑县清塬镇的镇办企业清塬煤矿签订安全生产托管合同,但合同期至2015年8月18日中止。合同中止后,为了2000余万元的债务,鑫鑫矿业讨要了8年之久,如今虽赢了官司,但镇政府和清塬煤矿却拒不履行。2月10日,咸阳市旬邑县清塬镇回应上游新闻称:“不属实。本金1400多万元和违约金,去年还了1000多万,余款承诺是在3月底前还清。”

上述网帖称,2012年鑫鑫矿业负责人景先生与清塬镇政府签订了旬邑县清塬煤矿安全生产托管合同,合同中约定,鑫鑫矿业负责原煤的生产(包含生产时的人工劳务、耗材、设备和巷道的维修及单价1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入等),清塬煤矿负责煤炭的销售,然后每吨原煤按议定的单价和鑫鑫矿业进行结算,合同期至2015年8月18日中止。但合同中止后,镇政府和清塬煤矿所拖欠鑫鑫矿业公司的费用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2020年4月,鑫鑫矿业将清塬镇政府及其所属清塬煤矿告上法庭。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网帖还附上了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发出的失信决定书【(2022)陕0902执121号】和执行通知书【(2022)陕0902执121号】,失信决定书载明被执行人系旬邑县清塬煤矿、旬邑县清塬镇政府。上述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载明:“你与安康鑫鑫矿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6日作出的(2020)陕0902民初558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鑫鑫矿业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份执行通知书上显示,法院责令清塬煤矿和清塬镇政府履行义务,偿还债务1494万元及违约金,向鑫鑫矿业支付律师代理费75万元。

上述网帖最后称“截至2022年7月,依据法院判定的旬邑县清塬镇政府及其所属清塬煤矿应偿还鑫鑫矿业的本息已达2000余万元,至于何时才能拿到赔偿……景先生等只能等待。”

据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官网介绍,旬邑自然资源储量丰富,煤炭储量达27亿吨。

天眼查App显示,清塬煤矿成立于2000年,司法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作为被告和被执行人涉及多宗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鑫鑫矿业成立于2004年,法人罗艳,公司位于陕西省安康市。2023年1月3日,鑫鑫矿业新增一则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12760968元,涉及合同纠纷,被执行人为旬邑县清塬煤矿、旬邑县清塬镇政府,执行法院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案号【(2023)陕0902执恢2号】。

那么,镇政府还没有支付这笔钱吗?2月10日,上游新闻记者以网友身份致电旬邑县清塬镇政府,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回应称:“不属实”。该工作人员介绍,2020年11月,鑫鑫矿业起诉清塬镇政府和清塬煤矿。“要求(我们)偿还那笔债务,本金1400多万元和违约金。一二审法院都判决我们清塬镇政府承担还款责任。2022年10月10日我们给安康鑫鑫矿业支付了1000万,2023年1月13日,(我们)又支付了300万,并且承诺剩下的那些款项2023年3月底前付清。”随后,上游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安康鑫鑫矿业工商预留登记电话,该电话截至发稿无人接听。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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