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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王子霖)记者1月4日从国资委获悉,国资委要求,央企煤炭企业要加快办理产能核增手续,做好生产组织的有序衔接,尽快释放先进产能;要带头执行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机制,确保合同签约、履约、价格执行3个“100%”。

同时,发电企业要把能源保供特别债资金用到“刀刃”上,抓住“两节”窗口期,多存煤、存好煤,确保顶峰发电有煤用、不停机;要在集团范围内高效统筹资源,支持所属西南、东北等地电厂应发尽发、能发满发,助力补齐当地供电供暖缺口。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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