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十堰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预防渡运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市水路交通运输部门坚持底线思维,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水平,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真正让群众坐上“平安渡”“放心船”。

一、高站位统筹推进,联动责任“一张网”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多次推进水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市64个渡口分别成立由乡镇政府、公安、交通、行政村委(安全专管员)、船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到人,落实措施到位。坚持行业监管分片包干、齐抓共管、全员参与,对人流车流较大渡口渡船实现安全生产精准化、网格化、常态化管理模式。规范水路交通安全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运行,充分利用智能技术手段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完善渡口、渡船、渡工管理相关制度和基础档案,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防患于未然的安全监管网络。

二、多举措部署安排,安全监管“一盘棋”

按照《十堰市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在册渡口渡船集中进行排查清理,整合利用,撤销僵尸渡口共35处,撤销渡口均已完成下河道路封闭,封存渡船36艘,全市现保留渡口64处,渡船66艘。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安装“四统一”工作原则,搭建监控平台6个,完成50处渡口,4个码头,63艘渡船的视频监控安装工作,在重要渡口、渡船安装云广播84套,基本实现了保留渡口渡船视频监控全覆盖,逐步达到了统筹指挥、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同步监管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路面硬化、船型标准、渡亭完整、标示齐全”总体要求,完成渡口达标改造14处,更新改造渡船48艘。

三、细标准健全机制,应急防范“一条链”

为保障科学、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水上搜救应急处置,经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完成了《十堰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修编。成立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群,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预防及安全提示信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保障应急船艇运力和航道通畅,印发保安保畅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防范应对措施,积极处置极端天气下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全力以赴保障渡口渡船渡运安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全员轮班等制度,严格落实交接班、值班纪律、信息畅通等要求,确保常态化值班值守万无一失。

(文章来源:中国水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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