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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曹勇 通讯员马玉慧 郭云升报道 记者从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支获悉,为实现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薄弱环节和关键指标的精准发力,该中支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四方面17项措施,高效便捷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充分释放小微企业在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中的重要动能。

通知提出,2023年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要实现贷款对象持续扩大、产品体系更加多元、贷款期限更加合理、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的总体目标。要常态化开展“四进活动”,拓展获客渠道、摸排客户需求、强化融资辅导,推动无贷户向首贷户转化。要建立契合不同类型、不同生命周期、不同经营状况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产品体系,推广随借随还、续贷、年审制、信用贷等服务模式。要结合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合理匹配贷款期限,形成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有机结合的信贷供给体系。要切实将贷款利率下行成果惠及小微企业,促进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要聚焦推进首贷户增量扩面、创新信用贷款产品和服务、推广随借随还模式贷款、深入推进续贷业务发展、合理设置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六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分层分批形成首贷户储备库,创新风险评估方式,主动宣讲金融支持政策,推广供应链金融业务,推进适应随借随还贷款的信贷流程再造,开发小微企业续贷专门产品或完善现有产品续贷功能,合理设置授信额度使用及单笔贷款期限,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通知强调,金融机构要对照工作目标,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差异化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对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随借随还、无还本续贷等业务的资源倾斜力度,通过加大配备专项费用、适当补偿利润损失等方式,推动经营机构和业务人员提升客户分层、期限匹配、跟踪服务的能力。要在已建立尽职免责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客观可量化的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重点针对信用贷款、随借随还、无还本续贷等业务明确操作性强的尽职要求和免责标准。

通知明确,人民银行要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提供支农支小再贷款,对2023年6月底前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落实好科技创新再贷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和碳减排支持工具等阶段性货币政策工具,提升工具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推动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涉企信息向金融机构开放共享,按季度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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