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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驾车途中,所驾驶的车辆没有直接撞到人或物,路上一名骑车人却突然摔倒了,交警认定驾车人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甚至全责,相信很多人都会不解。

近日,西城交通支队西单大队接到一起“无接触”交通事故报警,一名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在直行通过路口时,为躲避一辆左转的越野车摔倒在地,越野车司机下车查看骑车人伤情后离开现场,民警在了解事故发生过程及查看监控后,认定越野车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据悉,在实际的交通执法过程中,对于“无接触交通事故”的定义是:在发生事故时,当事双方车辆或车辆与行人没有发生实际的物理碰撞,但一方由于躲避或措施不当,造成了损害后果。

简单来说,就是在二者没有物理接触的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从法律来看,交通事故是从结果来定义的,也就是说:只要是因为机动车发生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就是交通事故。

最后官方也是提醒大家,占道超车、未按规定让行、违停、闯红灯、乱用远光灯等违法行为,一旦造成了无接触交通事故,也是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开车上路一定要记得遵守交通规则,这样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你也是无责或是次要责任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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