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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紫晶4月21日公告,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上交所已经发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事先告知书,要求公司充分提示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股票被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文件,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目前,公司尚未聘请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公司应高度重视公司2022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尽快聘请年审会计师并积极配合,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应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