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梅姨应该很多人都听说过,是一个全国通缉的人贩子,今天有一个律师发布信息,说梅姨抓到了,之后警方又发布信息说没这么回事儿,那这个事儿怎么评价?

这个所谓的梅姨其实是个代号,真实姓名不详,曾用名潘冬梅,平时以红娘为生,暗地里还倒卖孩子。


(资料图)

前几天有一个消息说拐卖申聪案的两个罪犯被核准死刑,其中人贩子张维平交代,他通过一个叫“梅姨”的女人联系买家实施犯罪,但是之前一直没找到这人。

今天账号认证为北京国标(青岛)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孙文学在社交媒体发帖称,“‘梅姨’抓到了,这事儿一度冲上热搜。

之后南都记者从广州警方核查,“‘梅姨’在广州落网”的消息不实,后来澎湃新闻也报道说没有这么回事儿,并称经办单位人士质疑律师孙文学为什么不说哪里抓的。

孙律师后来又发了一个视频回应。

大致就是说他是确认有一个名字里带妹字的人贩子落网,并说有人能证实跟之前的画像很像,他解释说着急发是怕这张维平被执行就没人能指认了。

首先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但是我觉得他发布这个信息并不合适,多少有点操之过急,而且还涉嫌违规炒作案件。

全国律协有一个《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其中有一个很明确的禁止内容,就是通过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就案件以转发、评论等方式炒作推测性的信息。

那么目前看他说这人是梅姨很明显是推测性的信息,他其实并不确认这人就是梅姨。

而且如果你觉得有相关信息,完全可以提供给家属以及警方,有必要非得自己在社交媒体发布,你还质疑警方说不能代表全国警方,那你也没说是哪啊。

这个我不知道山东省律协怎么评价?

最近北京这边刚有个吴丹红律师被法院投诉炒作案件了,如果认定了是可以进行纪律处分的。

最后这种事情我觉得大家还是等警方通报,因为就算孙律师说抓住了,警方不确认也是枉然啊,最后认定乃至起诉不都得靠司法机关么。

好的,简单聊聊,说的不对在欢迎批评,请在弹幕和评论区留言讨论。

您可以关注我的账号“老梁不郁闷”,我会继续分享更多关于新闻和法律的观点,谢谢大家。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