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苏州大学发布通报回应校内一男大学生恶意利用女同学照片,发布于黄色网站一事,称已启动调查程序,将依法依规处理。

苏州大学回应(图源:苏州大学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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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被造谣的女生公开发文称,其曾经的高中同学赵某峰,将她发布于社交平台的照片PS后,发布在黄色网站上,赵某峰还谎称与多名女性发生关系。

18日下午,上述女生发布的文章已被其删除。但她再度发声表示,最开始仅仅是想陈述事件经过,让大家“避雷”,但现在舆论发展到了自己未曾设想到的热度。因为一些考量,最终决定不采取自诉,也不会接受媒体采访。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类似女生被造黄谣事件在互联网上不断出现,给当事女性身心、名誉等方面带来诸多伤害。有的受害人不堪网暴,甚至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男大学生P图造高中女同学黄谣

据海报新闻报道,2022年5月12日,女生陈某某(化姓)收到了一位男性好友消息,告知有人在造她的黄谣、发布声称与她有关的淫秽图片视频,并将她与另一名高中同学的朋友圈图片发到了色情网站xx社区。

2023年3月17日,陈某某发布的一篇《被挂在黄色网站上的女孩们》文章,讲述了整个事件经过。她称通过核对共同好友的方式将怀疑范围逐步缩小,最终将怀疑对象锁定在了曾经的高中同学赵某峰身上。

被造黄谣女生发文讲述事情经过(图源:微信公众号)

上述文章披露,2023年1月5日,赵某峰承认该事件确系自己所为,但并没有任何道歉,对话过程被陈某某录音。2023年2月,陈某某去派出所做笔录时,警方表示,据赵某峰交代总共发帖20余篇,但将其抓获时内容已被完全删除,具体涉及内容不得而知。

据陈某某叙述,3月9日,其接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赵某峰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定拘留10天,定于本年度暑期期间执行。

对于赵某峰暑假期间将被拘留10日的判定,陈某某公开表达自己诉求:第一,要求赵某峰在所有社交平台公开道歉,承认犯罪事实以及承认意淫内容均为捏造,同时找到其他未被其截图记录到的受害者们并道歉;第二,对提出赔偿要求的受害者进行精神损失赔偿,同时承担心理诊疗费用;第三,其校方应对这种违法犯罪者绝不姑息,给予退学;第四,警方尽快将他拘留,同时尽可能地关停这种违法犯罪网站。

被造黄谣女生诉求(图源:微信公众号)

3月18日上午,苏州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3月17日晚,网络平台出现该校一学生恶意P图侮辱女性的网帖,引发舆论关注。该校高度重视,已于第一时间启动调查程序,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8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苏州大学,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注意到,网上有传言赵某峰为苏州大学商学院的学生,记者致电苏州大学商学院,电话也未能接通。

被造黄谣女生发文:决定不自诉

18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发现,被造谣女生陈某某3月17日发布的微信公号文章已被删除。但她又更新了一篇文章表示,最开始仅仅是想陈述事件经过让大家“避雷”,但现在舆论发展到了自己未曾设想到的热度,希望大家不要被这件事的舆论影响生活,“一些姐妹也正在经历性骚扰以及其他性暴力,希望你们都能得到公正的结果,不要放弃,我也会一直一直和你们站在一起的。”

同时,该女生回应称,因为一些考量,最终决定不采取自诉,也不会接受媒体采访。与此同时,她还提到,一些账号主体曲解了其此前文章内容,“请就事论事”。涉事男生的家人和身边人是无罪的,不希望再有任何无辜的人因此受牵连。“因为各种原因,我最终决定把帖子删掉。希望大家都能回归正常的生活,希望这件事情不仅仅是一大堆的流量,更能让更多相关部门意识到女性维权的困境。”

受害女生再度发文(图源:微信公众号)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类似女生被造黄谣事件在互联网上不断出现。此前引发广泛关注的“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染粉色头发女孩被网暴”等,都给当事女性身心、名誉等方面带来诸多伤害。有的受害人不堪网暴,甚至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据央视网报道,2020年7月,被告人郎某某在杭州市余杭区某快递驿站内,使用手机偷拍正在等待取快递的被害人谷某某,并将视频发布在某微信群,造谣谷某某出轨。偷拍的视频以及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被他人合并转发,引发大量低俗评论,影响了谷某某的正常工作生活。最终,法院当庭宣判,分别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图源:央视网)

另据多家媒体报道,2022年7月,杭州女孩郑灵华考取了研究生,收到通知书后,她第一时间来到医院,与病床上80多岁的爷爷分享喜事,并拍下照片,发到社交平台留作纪念。可令郑灵华没想到的是,这些照片和视频,给她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一群好事之徒见她染着粉发、年轻漂亮,大肆在网络上污蔑、攻击她,“陪酒女”“妖精”“红毛怪”……一个个莫须有的“罪名”,让她陷入了谣言与污蔑的网暴漩涡。这件事情给郑灵华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后来郑灵华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2023年1月23日,农历大年初二,郑灵华自我结束了生命,卒年23岁。

律师:情节严重或涉嫌刑事犯罪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极目新闻记者分析认为,上述男生恶意造黄谣,并在互联网上传播,公然实施侮辱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和肖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除此之外,故意捏造事实,公然侮辱他人,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以拘留或者罚款。如果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造谣者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保留相关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疑涉事男生此前网络发帖(图源:微信公众号)

与此同时,付建指出,在网络造黄谣,侮辱身边女性,比普通的造谣更恶劣,涉嫌《刑法》中的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且,如果在黄色网站上传视频、照片,按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另外,付建提到,如果经查实,在网上造黄谣,并侮辱身边女性的行为确为苏州大学的在校学生所为,学校也应该根据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违法学生给予处分。

被造黄谣女生文中自述(图源:微信公众号)

而对于受害女生提到的造谣人要被拘留10日,暑期执行一事。付建表示,公安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后,如果被处罚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实践中是有这样的先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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