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丽新见习记者陈潇


(资料图片)

4月18日,上海2023年第一批商品住宅用地首次开拍。据悉,首批19宗涉宅用地将在4天内完成出让,总出让面积94.4万平方米,总起拍价高达483.4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首轮土拍首日,就出现了一幕“魔幻”插曲。当天下午浦东新区16号线周浦地块竞拍时,在足足6小时的等待后,越秀地产(以下简称越秀)在最后关头,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合最终被取消了参拍资格,原本与其联合的华发被迫出局,最终招商蛇口+南昌市政联合体19.05亿元“捡漏”。

另外,在徐汇区田林街道地块出让期间,越秀和中铁建联合体由于资料未通过核验也被取消资格。其中,越秀地产报名主体为“沈阳越秀地产有限公司”,联合参拍股比为49%;中铁建报名主体为“中铁房地产集团华东有限公司”,联合参拍股比为51%。

值得注意的是,越秀以及中铁建当场提出异议并提出希望土拍延期。对此,有知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越秀及中铁建提出异议,主要是认为地块出让文件中未明确关于对参拍主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审核要求,并与交易中心及公证处工作人员进行多轮沟通以佐证越秀参拍主体可对外投资。

为此,《证券日报》记者向上海土拍交易中心相关人士了解为何未通过核验,其表示,原因已被明确记载于相关的回执中。

《证券日报》记者从某知情人士处获悉,回执上表示,由于越秀地产旗下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仅在特定区域(范围)有效,未取得竞买【投标】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知情人士表示,另一投标企业昆山国汇置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与越秀地产报名主体经营范围一致,但并未被取消参拍资格。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其经营范围由其章程确定,并依法按照相关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以向社会公示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

该《通知》中进一步明确,招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

不过,有业内人士直言,从该事件进展来看,不管引发出现插曲的背后原因到底是什么,但涉及的两宗地已经完成成交,结果已定。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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