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三亚渔民陈某


(资料图片)

将池塘捕捞的野生河豚卖给董某

董某烹制食用后中毒送医

目前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

7月3日上午,三亚渔民陈某到吉阳区一池塘私自捕捞河豚后,就近在吉阳区盐场路的临时市场卖给董某。

7月3日19时许,董某私自烹制并进食河豚,21时许开始出现舌头发硬等症状,22时许送往医院救治。到达医院后,董某症状加重,出现急性呼吸衰竭和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7月4日凌晨2时转重症监护室。

目前,董某还在重症监护室抢救,处于深昏迷、瞳孔散大状态,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

河豚,因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普通的加工、烹调方法难以破坏河豚毒素,其潜伏期一般为0.5小时~3小时。

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因此消费者应提高防范意识,切不可心存侥幸,不购买、不食用未经批准生产(加工)的河豚及其产品。若因食用河豚及其产品而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时就医。

河豚大部分生活在海洋中,但在淡水河流及海洋、河流汇合处也可发现。陈某捕捞河豚的池塘离海岸线约500米,但有沟渠与大海相连,属于非海域场所。

今年3月份

海口就曾发布河豚鱼消费提示

海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河豚鱼消费提示的通知,市民想要品尝河豚,必须要选择有资质的餐饮企业,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加工好的河豚产品。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

#河豚毒素有以下特点#

01

毒性强

河豚毒素是自然界发现的毒性最强的神经毒素之一,仅0.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目前尚无河豚毒素的特效解毒药。

02

耐高温

河豚毒素是一种非蛋白质神经毒素,耐高温,100℃加热4小时仍有毒性。

#人工养殖的这两种河豚可以吃#

其实,大家也不必谈“豚”色变

这种情况下食用是安全的

事实上,2016 年,国家农业部和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给人工养殖的“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这两个品种解了禁。

此次解禁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解禁,并不允许市场上售卖河豚活鱼及整鱼,只能是经过加工的河豚鱼。

养殖河豚鱼可食用部分为皮、肉可带骨。

精巢(鱼白)、鱼卵、眼、肝脏等部分仍不可售卖,加工部位的废弃物需妥善处理。

也就是说,消费者买到的应该是这样的

(只有皮、肉可带骨的冰鲜或冰冻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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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深圳卫健委

对河豚鱼毒性认识不足

存在盲目尝鲜侥幸心理

很容易“中招”

来源:海口网、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新闻坊、深圳卫健委、人民网科普、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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