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垄断产品是指什么?

自然垄断产品是指其生产或传输过程具有自然垄断质的一类社会产品(或服务),主要包括自来水、电力、燃气(包括管道煤气和天然气)、电信产品、铁路服务和航空服务等。

自然垄断定价的形式有哪些?

由于自然垄断产品具有“自然垄断”和“准公共品”两大属,因此在供给上存在市场失灵现象,需要政府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其价格进行干预,这就是自然垄断产品定价。

根据定价形式和价格管理体制的不同,自然垄断产品定价的主体可以是政府中某一部门的分支机构,可以是独立的价格管理部门,也可以是自然垄断企业本身。在自然垄断产品生产和传输过程中,并非所有的环节都具有自然垄断质,自然垄断一般仅存在于其中仅有的一个或几个环节中。自然垄断理论的最新进展认为,自然垄断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非自然垄断环节可以同自然垄断环节相剥离,实现市场竞争。总结国际经验,自然垄断产品定价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1、政府或价格管理部门直接对产品进行定价;

2、自然垄断企业拥有部分定价权,在政府或价格管理部门的监管下自主制定价格;

3、政府和价格管理部门退出定价领域,转而通过一种“模拟竞争”的方式迫使自然垄断企业自觉进行市场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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