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被撞死机动车负责任吗?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上只是提供机动车辆行驶的公路,因此大多数情况下,低于一定时速的车辆和行人是完全不能够进入高速公路的。所以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被撞死在一定程度上,行人这一方也是要负有一定的责任的。而且若是在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不会超过10%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67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链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完全是不得驶入高速公路的,而且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是不能够超过120公里的。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行人走在高速公路上被机动车撞到乃至死亡,那么行人在这场事故中是负有主要责任的,这个时候机动车所负的责任是不超过10%的。但是若是在这个过程中机动车的驾驶人有其他的违法行为,那么就会按照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以及致人死伤的情况来进行责任的划分,大多数情况下机动车负主要责任,行人负次要责任。

所以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机动车与行人出现车祸的情况,也应当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不能够以偏概全而论。而且当发生这类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行人还有气息,那么应当立即拨打120进行抢救,然后再及时的保护好现场,并且放置好警示标志等交警来到现场做责任的划分。

行人上高速被撞死该如何判?

行人上高速被撞死的话,无论机动车一方是否存在过错,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被认定为需要负上事故的主要责任的,就需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行人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的,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为是违法行为,需要被判处行政处罚,因此就算撞死行人,机动车一方还是能够减轻部分的赔偿责任。但是,就算机动车不存在任何过错,也就是完全是行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机动车驾驶人仍然要承担至少一成的赔偿责任。这里所说的赔偿都是民事责任上的赔偿,而如果机动车又被认定需要负上事故的主要责任,比如机动车驾驶人严重违章的,这时候驾驶人可能就需要承担更严重的刑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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